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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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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2024年度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2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2名,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应为非在职人员,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岗位

            
序号
招聘

            
岗位
岗位简介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要求
01
自然资源

            
综合调查岗
从事自然资源

            
综合调查监测

            
评价区划等工作。
1
第四纪地质(070905)、

            
水文学及水资源(081501)、

            
地质工程(081803)
博士研究生
生源不限;同等条件下,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参与过相关项目者优先。
02
地质矿产

            
标准化研究岗
从事地质矿产

            
调查评价标准化

            
研究工作。
1
地理学(0705)、

            
地质学(0709)、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
博士研究生
生源不限;同等条件下,精通人工智能、大数据科学领域,熟悉知识图谱者优先。
1.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2.专业设置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3.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 http://cgs.gjzhaopin.cn/),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要求及条件组织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指挥中心门户网站公布。凡在公开招聘中发现有考生报名资格不符的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可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且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由指挥中心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指挥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未通过考察或因考生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以及体检不合格的,由指挥中心视情况研究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进入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指挥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指挥中心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指挥中心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以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报考,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面试的,不再单独通知。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红莲南路55号


联系人:胡老师、伍老师


咨询电话:010-59305194、010-59305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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