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有关规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决定公开招聘1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1月19日下午18:00。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资料均不受理。(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料
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报名人员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验证证明(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6.任职回避承诺书(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7.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三)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szgmjtysj@jtys.sz.gov.cn),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考生姓名+岗位名称”;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
2.联系人:朱小姐;电话:0755-29552109(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四、资格初审
审核通过的,于11月22日前通知,审核不通过的,不予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材料写作为主,满分100分,笔试合格线为70分。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聘岗位面试名额(招聘人数5倍)的,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的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聘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或者电话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
3. 总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总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光明区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一般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一、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 .xls
附件2: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doc
附件3:报名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5:任职回避承诺书.doc
原标题: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2023年11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