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公开招聘一般类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且符合报考岗位年龄要求;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3日17: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资料
①《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加盖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页);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⑤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并加盖手印)(附件3);
⑥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并加盖手印)(附件4);
⑦无考试作弊个人承诺书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并加盖手印)(附件5);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登录地址:https://zhaopin.gmczrl.com/yJD8a,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系统。报名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035,联系人:李女士、周女士。(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技术支持:0755-23195993,联系人:曾先生。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聘岗位要求是否相符;
2.报考相关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9月28日;
3.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4.对符合条件且报名成功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回复;对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不再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满分各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4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聘岗位面试名额(招聘人数的4倍)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聘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面试详情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笔、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聘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未通过的情况,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有体检合格的考生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八、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相应人选。
(四)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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