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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技师学院招收优秀学生留校实习和招聘贝雕创作教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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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3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工艺美术专业教学水平,加强贝雕等非遗文化宣传与传承,加快贝雕项目教学成果转化,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系决定公开招聘2名优秀学生留校实习和招聘1名贝雕创作教辅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1.面向2022级工艺美术专业招收2名留校实习生;

2.面向跟随贝雕师傅在本校从事贝雕教学的辅助人员1名。

二、工作岗位

贝雕作品创作、教学辅助、实训室管理。

三、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4.能够独立承担贝雕 “一帆风顺”作品创作。

四、优先聘用和不予聘用情形

1.在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聘用:

(1)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2)获市级以上表彰;

(3)获校级以上表彰。

2.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出现成绩挂科情况的。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xinyixi2022@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材料及要求

(1)实习生填写《汕尾技师学院留校实习申请表》(附件1);教辅人员填写《汕尾技师学院贝雕创作教辅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六、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资格条件者参加学校考核。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及排名

考核采用22级工艺美术专业任教教师、贝雕师傅、班主任及系部管理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投票推荐的方式进(详见附件3);在校期间获奖情况按级别量化计分(详见附件4)。

考生总成绩由考核分(占80%)和在校期间获奖量化分(占20%)组成。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核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汕尾技师学院网站、订阅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实习协议、临时用工聘用合同。

九、工资待遇

工资、餐补及其他福利参照我校其他实习生、临时聘用合同工标准执行。学校为留校实习生安排学生宿舍住宿,并购买意外保险,教辅人员按规定缴交社保。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美君      

联系电话:1371959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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