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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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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4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协助民警从事交通管理、监所管理、巡逻防控等工作(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四)年龄18至35周岁,矫正视力5.0以上(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七)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用工方式和福利待遇


(一)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见附件1)。


(二)辅警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统一开展入职岗前培训服装由公安局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网上报名方式:搜索微信小程序“惠州公安辅警招录报名”,点击报名小程序,即可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2)。



2.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照片;


(3)本人学历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照片;


(4)退役军人证明照片;


(5)在职的公安机关辅警须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本人银行征信证明在体检环节提交纸质版。


3.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于2024年4月18日至4月23日对报名人员的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2.体能测试。笔试合格者将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以报考岗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进入体测环节,如未达到应招比例人数,则以成绩合格的人数进入体测环节。特警支队勤务岗体能测试1000米长跑项目用时在3′50″以内(含)为体测合格用时超过3′50″为体不合格,体测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其他岗位体测标准见附表3。


3.面试。成绩合格者将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以报考岗位招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未达到应招比例人数,则以成绩合格的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能力,面试分按100分计算,面试分合格线为60分。


最终按笔试、体测、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笔试合格者未被录取的,将录进辅警考生备选库,成绩在本单位下一次组织招录考试前有效,可作为辅警补录依据。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应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政审


从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文化程度、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涉黄涉毒、涉赌等方面进行政审。


(五)录用


经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面均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为取得报考资格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2-2868365。


附件:


1.职位表(共39个).pdf


2.报名操作手册.doc


3.体能测试评分标准.xlsx


4.题库.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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