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一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面试的形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三类编外工作人员1名。岗位:保洁。
三、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以上岗位工资待遇为3600元/月,工资待遇包含聘用单位及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聘用期间,聘用单位不提供住宿。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养过硬,品行端正,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勤恳务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岁(含)以上、40岁(含)以下。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至到2023年9月30日。
(四)身体素质良好,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服从工作安排;
(五)无违法犯罪、吸毒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有违法犯罪、吸毒记录的。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9月1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技术资格证(如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坡头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邮箱bdyd_zwdt@126.com。
(二)资格审查
在面试前,按通知提交前述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面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三)面试
1、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应聘者须携带前述报名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前来面试。
2、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仪容仪表、基本素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面试资格。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9-3956156、3950598。
附件:1、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2、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23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