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罗定市卫生健康局批准,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形式和招聘岗位、数量
(一)用工形式:编外合同工。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技术岗位16名(其中康复治疗师4名、护士7名、针灸推拿师3名、信息技术员1名、财务会计1名);后勤岗位1名(后勤洗衣1名)。
二、招聘条件、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专业技术岗位:18-35周岁(1988年9月3日至2005年9月4日期间出生)。
后勤岗位:18-40周岁(1983年9月3日至2005年9月4日期间出生)。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要求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工作日期间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罗定市中医院人事科。
(四)医院地址:广东省罗定市龙华东路199号。
(五)报名咨询电话:0766-3882310。
(六)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罗定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请自行下载报名表,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要求如实填写)。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
(一)考试形式:护士岗位采用笔试+面试,其他岗位采用直接面试。考试时间:待定
(二)成绩:
1.护士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最后一名考生同分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且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含6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含6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政审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造成的空缺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在符合条件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政审结果,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在本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管理
拟聘用对象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本院统一管理。聘用期内,由本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规定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则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聘用关系随之解除。如因工作需要续聘的,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九、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期薪酬制度。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院现行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公告由罗定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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