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工需求,现我司需要招聘1名合同制人员,派遣到湛江市霞山区某机关单位工作。
一、职位和人数
拟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主要从事公文材料撰写工作兼财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1988年11月30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要求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一定的财务专业能力,有相关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公道正派,勤奋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听从指挥,服从领导。
(五)如受过党政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聘的其他情形,不得作为招聘人选。
三、工作地点及酬薪待遇
工作地点:湛江市霞山区政府大院内,月薪酬4800元(含单位和个人社保费用)。
四、报名方式
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在网上下载)、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经历所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及近期免冠彩色相片电子版一起发送到公司邮箱(kl13659798872@163.com),文件名请注明“应聘+本人姓名”。
五、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24:00止。
六、资格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短信逐一通知(资格审核未被通过的,将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单方面停止聘用关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面试
公司经审核报考资料后,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推荐给用工单位,主要由用工单位进行面试,公司协助配合。
八、其他
出现以下情形的,聘用单位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单方面依法终止聘用关系:
1、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情形;
2、如果法律、法规、政策有新规定或者上级有新的规定,聘用单位与聘用人选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3、聘用人选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
4、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艺姐,联系电话:13659788173 |